一問一答
  把“老賴”的照片在鬧市區滾動播出,也引發了部分網友的質疑:“老賴”也有隱私,把身份證信息等堂而皇之地昭告天下,是不是不妥?
  “曝光被執行人信息完全合法,並迎來了有依據有支持的‘法律春天’。”黨繼紅告訴記者,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255條和最高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等等。同時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佈;並可以採取新聞發佈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佈。  (原標題:曝光被執行人信息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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